【芯观点】中芯国际真的被美国“制裁”了吗?

老伙计网报道(文/Oliver),10月4日晚间,中芯国际在一封公告中表示,公司知悉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BIS)已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 EAR744.21(b)向部分供应商发出的信函,对于向中芯国际出口的部分美国设备、配件及原物料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规定的进一步限制,须事前申请出口许可证后,才能向中芯国际继续供货。

该公告发出后,引发业内热议,不少人认为这是中芯国际被美国“封杀”、“制裁”、“断供”的实锤。然而在美国供应商收到的信函中,BIS仅指出中芯国际的业务可能存在将美国设备转用于军事用途的风险,因此需要在出口前提交传统的许可申请。

换言之,BIS发函只是为了防止中芯国际利用民用供应链获取美国设备后将其转用在军事用途中。因为中芯国际在2016年主动退出了美国商务部的VEU(经过验证的最终用户)名单,今年BIS又撤销了针对民用最终用户交易的许可例外CIV,中芯国际购买美国半导体设备不再享有许可豁免权,交易需要重新回到传统许可申请的方式。

据BIS官网介绍,VEU计划最早设立于2007年,当时主要就是为了促进美国和中国、印度之间的高科技贸易。按照规定,美国出口商在向VEU中的实体出货时,不再需要申请多个单独的传统许可证。

VEU计划设立之初,全球仅有的5家公司获得了VEU资质,其中就包含中芯国际。2007年10月,中芯国际正式宣布美国出口管制机构已将公司列入VEU初始名单,凭借公司对美国管控技术进行的透明商用记录,中芯国际在接收和使用符合规定的美国设备和材料时,不再需要申请许可证,这大大地缩短了设备进厂的时间和成本。

与传统出口许可不同,VEU授权适用于中芯国际的所有工厂,覆盖VEU中包含的所有技术节点,并且没有时间限制。毫无疑问,VEU增强了中芯国际从美国购买先进设备和材料的能力,并消除了传统许可带来的不确定性。

为了进一步减少整体出口许可审批带来的等待时间,2012年BIS又设立了许可例外授权规定,以将许可审批资源集中在风险更大的交易中。

EAR 740章节指出,许可例外授权是指本应该向BIS申请出口许可证,但因具备某些条件从而不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即可进行出口或再出口交易的情形。目前EAR中共有十八项许可例外,英文缩写和对应中文名如下表所示:

《【芯观点】中芯国际真的被美国“制裁”了吗?》

CIV是针对民用最终用户交易的许可例外,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轴承、半导体生产设备和生产材料、计算机、电信设备、声学系统、光学设备和材料、雷达设备、船舶系统和民用飞机发动机生产设备。有了许可例外CIV的存在,中芯国际在购买美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时,同样不再需要申请传统许可。因此,许可例外CIV与上文的VEU清单对于中芯国际的作用重合度较高。

许可例外CIV只需要中芯国际保证设备和材料的民用和商用用途,同时按照特定的要求对许可例外CIV的使用情况向BIS提交报告;而VEU清单则对中芯国际的内部合规体系有着极高要求,中芯国际不仅需要向美国政府提交VEU授权收货的书面证据,还需要遵守与单个许可证相似的条件,以及定期向美国政府提交VEU授权物品有关的使用报告。另外,VEU清单上的实体还必须允许国际清算银行官员对其进行实地访问,对美国设备和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面临着高昂的合规体系建设成本和繁杂的审查程序,在拥有许可例外CIV的前提下,中芯国际于2016年12月主动申请退出了VEU清单,而这也为如今的BIS发函事件埋下了伏笔。

2020年4月,BIS宣布了新的出口管制措施,以限制中国等国家通过民用商业渠道获得军用的电子元器件和设备、技术等。具体改动包括扩大军事最终用途/用户控制(MEU)、撤销许可例外CIV和取消对额外允许再出口的许可证豁免(APR)条款。其中对中国半导体产业影响最大的就是撤销许可例外CIV,因为许可例外CIV运用最为普遍的就是半导体行业,它的撤销无疑将让中芯国际等中国企业重新面临美国供应链不稳定带来的重大冲击。

2020年6月29日,修改后的EAR正式生效,许可例外CIV被正式撤销,这意味着原本涵盖于许可例外CIV的物品再从美国出口时,将需要向BIS申请出口许可。

如今的中芯国际,既不属于VEU清单,又没有CIV授权可以帮助其豁免许可,美国政府因此才会致函中芯国际的美国供应商,重新通过传统许可的方式来管控半导体设备和材料出口,但这并不等同于美国对华为的态度。

既然BIS没有指认中芯国际违反出口管制条例,那么也就没有“制裁”一说。当下中芯国际要做的,或许只是与美方加强沟通,证明其生产和服务的民用和商用用途而已。

但是,在中美日益紧张的经贸关系下,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修订越来越有针对性。虽然中芯国际还谈不上被“制裁”,但整个中国半导体行业所感受到的压迫感已经愈发强烈了。

(校对/零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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